电话:0579-82165693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网站公告

浙江泰祥实业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辅助管理人员的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6-04-21

浙江泰祥实业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辅助管理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浙江泰祥实业有限公司决定委托金华市金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辅助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性质和岗位

此次招聘为劳务外包用工性质,由金华市金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招聘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岗位是派驻到浙江泰祥实业有限公司协助公司开展辅助管理工作。

本次招聘辅助管理人员3人,岗位如下:

招聘岗位

岗位

人数

专业要求

备注

岗位一

夜间执勤岗位(男性)

2

有基本电脑操作基础

需值夜班

岗位二

内勤(男女不限

1

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证,能熟练使用excel,word等办公软件


招聘信息

【岗位要求】

岗位一: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男性公民,大专以上学历(优秀退伍士兵可适当放宽),身高168cm以上,矫正视力4.8以上,限浙江省内户籍。

岗位二: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公民,大专以上学历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证

【薪资待遇】

1. 岗位一:基本工资2900/月(含个人缴纳部分五险)+岗位工资900/+800~1000元不等(考核工资),考核工资根据个人实际工作情况为准;

2. 岗位二:基本工资2600/月(含个人缴纳部分五险)+岗位工资570/+800元(考核工资),考核工资根据个人实际工作情况为准;

3.试用期间基本工资为基本工资80%,绩效工资按实际考核情况予以发放。

【其他福利】

1.单位缴纳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险;

2.配发辅助管理人员工作服装.

【工作地址】白龙桥某行政单位。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犯罪记录和违法经历;

2.年龄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3.男性,身高在168cm(含)以上;女性,身高在158cm(含)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在5.0(含)以上。身体健康,身体明显部位没有纹身,隐蔽部位没有特殊纹身图案,隐蔽部位普通纹身面积不得大于5cm*5cm,无色盲、无口吃;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优秀退伍士兵可适当放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辅助管理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专门矫治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违法行为,被吊销执业资格、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擅自离职的;

7.有较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直系血亲、家庭成员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现场报名方式: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乾西乡长湖路650号。

时间:即日起至2026421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427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受理。电话:18329042131(微信同号)。

微信报名方式:

线上填写报名表发送至微信(jdrlcc3)或扫下方二维码添加客服微信在线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应聘资料投递请注明姓名+泰祥实业

邮箱投递方式:

邮箱:2730626644@qq.com

报名材料

应聘者须准备以下资料的电子版,以压缩文件的形式投递到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的单位,例如:张三+泰祥实业”) 进行报名。

《报名表》的电子版;

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学籍网证明、户口簿复印件的电子版;

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版,照片名以姓名+出生年月命名(例如:张三199010月);

相关证书复印件(如有)的电子版。

参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选择对应岗位进行报名,所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出现上述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金华市金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将审核结果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到参聘人员,通过审核合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

参加体测的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测,参加体能测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体能测试项目为跳绳、女子仰卧起坐、男子俯卧撑(体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递补

体检、考察政审阶段以及岗前培训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

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进行复审,审查通过的人员,由金华市金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电话和短信方式进行通知,并将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其官网进行公示。

面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60%权重,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按1:1.2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数达不到所设定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1.体检

考生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体检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名单。进入考察人数达不到所设定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入考察。考察由用工单位负责。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由金华市金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其官网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2.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金华市金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按照相关规定,已签订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考察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原件提交聘用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信息由金华市金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官方公共宣传渠道公开发布在金华人才网(www.jhrcsc.com)、婺城区人才集团公众号及婺城区人才集团招聘平台(www.jhjdhr.com)上,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09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金华市金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浙ICP备2022005641号-2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芙峰街1256号 EMAIL:2730626644@qq.com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