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金华市金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保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岗位职责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心强,无治安、刑事处罚记录,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2.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浙江户籍,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3.需接触熏蒸剂,要求具备一定的体能。
4.优先招聘退伍军人。薪酬待遇按照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派遣制员工岗位薪资待遇执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➊即日起至2026年06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➋报名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乾西乡长湖路650号。
(一)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1.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根据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用工单位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考察体检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名单。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察结果只对本次招聘有效。
(四)公示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考察情况等要素,综合排名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金华市金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照相关规定,已签订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考察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原件提交聘用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信息由金华市金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官方公共宣传渠道公开发布在金华人才网(www.jhrcsc.com)、婺城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上、金盾人力专业人才网(www.jhjdhr.com)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三)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四)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五)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18329042131微信同号,可加vx领取报名表。
Copyright C 2009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金华市金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浙ICP备2022005641号-2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芙峰街1256号 EMAIL:273062664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