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金华市金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信息
【招聘计划】
辅助管理人员5人(限女性),工作地点在浙江东昊工贸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蒋堂镇平安路888号)。所有招聘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相关规定、自愿服从工作期间的岗位调整安排。
【薪资待遇】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薪酬约5000元),试用期间工资标准按80%计发。
【其他福利】
1.单位缴纳 五险一金 ,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险、公积金;
2.当月满勤人员给予300元/人/月误餐补贴,仅用于单位食堂就餐使用;
3.配发辅助管理人员工作服装;
3.夏季按照浙江省人社厅相关标准发放高温补助。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公民;
3.女性,身高在158cm(含)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在5.0(含)以上。身体健康,身体明显部位没有纹身,隐蔽部位没有特殊纹身图案,隐蔽部位普通纹身面积不得大于5cm*5cm,无色盲、无口吃;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辅助管理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伍军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辅助管理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6.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辅助管理岗位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准确填写《报名表》等材料,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06月20日,报名截止时间为06月20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电话:18329042131(微信同号)。
微信报名方式:
线上填写报名表发送至微信(jdrlcc3)或扫下方二维码添加客服微信在线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应聘资料投递请注明 姓名 东昊工贸 )
邮箱投递方式:
邮箱:2730626644@qq.com
报名材料
应聘者须准备以下资料的电子版,以压缩文件的形式投递到邮箱(邮件主题注明 姓名 应聘的单位 ,例如: 张三 东昊工贸 ) 进行报名。
① 《报名表》的电子版;
② 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学籍网证明、户口簿复印件的电子版;
③ 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版,照片名以姓名 出生年月命名(例如:张三1990年10月);
④ 相关证书复印件(如有)的电子版。
参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选择对应岗位进行报名,所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出现上述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金华市金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将审核结果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到参聘人员,告知通过审核合格的人员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并将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其官网进行公示。
体能测试
参加体测的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参加体能测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体能测试项目为跑步、仰卧起坐,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体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
体测测试结束后,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2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数达不到所设定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1.体检
考生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体检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名单。进入考察人数达不到所设定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入考察。考察由用工单位负责。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由金华市金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其官网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2.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金华市金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按照相关规定,已签订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考察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原件提交聘用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信息由金华市金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官方公共宣传渠道公开发布在金华人才网(www.jhrcsc.com)、金盾人力微信公众号及金盾人力秒点小程序上,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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