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财务会计1人
要求:
1、专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会计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拥有至少3年以上的财务工作经验,有至少行政事业单位、国央企、大型民营企业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 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具有扎实的财会知识、较强的业务 处理能力。
4、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能自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原则性强。
5、工作地点: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金华市金东区李渔东路2356号)
6、工资薪资:4500-5500/月薪,五险一金,享受周末双休及工会福利。
联系人:章程:13757725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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